民法学
概述
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、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。民法学是研究民法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分支学科,是法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民法基本理论
📋 民法的概念与特征
- 民法的定义:
- 调整平等主体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
- 以权利义务为核心内容
- 体现私法自治精神
- 民法的特征:
- 平等性:主体地位平等,权利能力平等
- 意思自治:当事人可自主决定民事行为
- 财产性:主要调整财产关系
- 救济性:注重事后救济和损害赔偿
🎯 民法基本原则
- 平等原则:
-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
-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
- 意思自治原则:
-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,应当遵循自愿原则
- 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、变更、终止民事法律关系
- 公平原则:
-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,应当遵循公平原则
- 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
- 诚信原则:
-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,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
- 秉持诚实,恪守承诺
- 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:
-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,不得违反法律
- 不得违背公序良俗
- 绿色原则:
-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,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、保护生态环境
民事主体
👤 自然人
- 民事权利能力:
-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,具有民事权利能力
- 依法享有民事权利,承担民事义务
- 民事行为能力:
-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: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
-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: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、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
- 无民事行为能力: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、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
- 监护制度:
-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:父母、其他近亲属、居委会村委会等
- 成年人的监护人: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其他近亲属等
-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:
- 宣告失踪:下落不明满2年
- 宣告死亡:下落不明满4年,或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2年
🏢 法人
- 营利法人:
- 有限责任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等
-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
- 非营利法人:
- 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基金会、社会服务机构等
-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
- 特别法人:
- 机关法人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、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等
- 法人的成立:
- 依法成立: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
- 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
- 有自己的名称、组织机构和住所
-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
🤝 非法人组织
- 个人独资企业:
- 个人出资经营、归个人所有和控制
- 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
- 合伙企业:
- 自然人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法律设立的
-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
-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:
- 律师事务所、会计师事务所等
民事权利
👤 人格权
- 生命权、身体权、健康权:
-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
- 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
- 自然人享有健康权
- 姓名权、名称权:
-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,有权决定、使用、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
- 法人、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
- 肖像权:
-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,未经肖像权人同意,不得制作、使用、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
- 名誉权和荣誉权:
-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、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
- 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
- 隐私权:
-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、侵扰、泄露、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
🏠 物权
- 所有权:
-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,依法享有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和处分的权利
- 用益物权:
- 土地承包经营权、建设用地使用权、宅基地使用权、居住权、地役权等
- 担保物权:
- 抵押权、质权、留置权等
-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,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担保
📄 债权
- 合同之债:
- 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
-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另一方给付货币、交付标的物、提供劳务等
- 侵权之债:
- 因侵权行为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
-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,应当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等
- 不当得利之债:
- 没有法律根据,取得不当利益,造成他人损失的
- 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
- 无因管理之债:
-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,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
- 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
👨👩👧👦 身份权
- 配偶权:
-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
-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
-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、工作、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
- 亲权:
-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、教育和保护的义务
-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、扶助和保护的义务
- 亲属权:
- 近亲属之间的相互扶养义务
- 继承权等
民事法律行为
📋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
- 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:
- 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、变更、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
- 构成要件:
-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
- 意思表示真实
- 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不违背公序良俗
🎯 意思表示
- 意思表示的形式:
- 明示:口头形式、书面形式等
- 默示:推定形式、沉默等
- 意思表示的生效:
- 到达主义: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
- 例外情况:不需要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的
❌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
- 无效情形:
-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
-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
- 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
-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
- 无效后果:
-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,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
- 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,应当予以返还
⚠️ 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
- 可撤销情形:
-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
- 一方以欺诈手段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
-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,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
-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
-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,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
代理制度
🤝 代理的概念与特征
- 代理的定义:
-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,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
- 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
- 代理的特征:
-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
-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
- 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
📋 代理的种类
- 委托代理:
- 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而产生的代理
- 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
- 法定代理:
-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
- 如父母代理未成年子女实施民事法律行为
- 指定代理:
- 基于人民法院或者有关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
❌ 无权代理
- 无权代理的情形:
- 没有代理权
- 超越代理权
- 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
- 无权代理的后果:
- 经被代理人追认,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
- 未经被代理人追认,行为人承担责任
-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追认
诉讼时效
⏰ 诉讼时效的概念
- 诉讼时效的定义:
- 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
- 持续到法定期间届满
- 发生权利人败诉权利的法律后果的制度
📅 诉讼时效期间
- 一般诉讼时效期间:
-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
- 特殊诉讼时效期间:
- 法律另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
- 最长诉讼时效期间:
- 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,人民法院不予保护
- 有特殊情况的,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
🔄 诉讼时效的中止、中断和延长
- 诉讼时效中止:
-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
-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,不能行使请求权的
- 诉讼时效中止,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,诉讼时效期间届满
- 诉讼时效中断:
-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
-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
- 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
- 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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